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浏阳校区“广场”
建筑工程施工邀请招标书
湖南都市招标号【2023015】号
项目招标单位: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
邀请投标单位:各投标公司 (以下简称投标人)
第一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
投标单位: (以下简称投标人)
招标人根据规划设计,在浏阳(普迹镇)校区建设一个“广场”,该项工程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建设施工进行邀请招标,诚邀请有资质、有实力的建筑公司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浏阳校区(普迹镇)。
②招标范围:土建、场地硬化、排水、电气、消防、场内景观、装修等。施工时具体按设计图纸为准进行施工,为交钥匙工程。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企业资质等级和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3.1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9日(上班时间)
3.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3现场报名地点:湖南都市职业学院行知楼219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标书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9日止(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30分。
4.2 领取方式: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都需加盖公章。
4.3售卖标书地点:湖南都市职业学院行知楼219室。
4.4招标文件价格:每份售价:50元,标书款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图纸进行预算,不收取费用。报名费到招标人计财处缴款(行知楼一楼)并索取收据,财务处丁老师,联系电话:152******0642。
4.5 领取标书联系人:
刘老师,联系电话:153******8631
秦老师,联系电话:182******1631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于2023年 5月30日携带投标文件前往开标地点当场开标。投标文件不须提前交。如招标时间变动,招标人再另行通知。
5.2 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未到现场不予受理,并做为自动弃标处理。
6. 开标时间:2023年 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
7.开标地点:行知楼三楼309会议室。
第二条:招标人要求的主要材料品牌
招标方指定的主要材料品牌:
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要求 | 质量要求 | 备 注 |
1 | 钢材线材 | 湘钢或萍钢 | 国标 |
|
2 | 钢材圆钢 | 涟钢产品牌 | 国标 |
|
3 | 塑料型材 | 联塑品牌 | 国标 |
|
4 | 电线 | 衡阳金杯 | 铜芯线 |
|
5 | 水暖开关 | 联塑品牌 | 国标 |
|
6 | 水泥 | 印山台 |
|
|
7 | 开关插座 |
| 国标 |
|
8 | 塑钢 | 联塑 | 国标 |
|
9 | 给排水 | 联塑 | 国标 |
|
为保证材料的质量问题,其他未标明的材料,一定要用市场上优秀的合格产品。
第三条:投标保证金与合同保证金
1、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天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人民币(5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广场”建设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者投保证金如数退还,投标保证履约金不计息。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广场”项目合同履约金叁万元(¥30000.00元)。工程完工50%时退还。
3、招标人账号及纳税识别码
户名: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账号18033701040002523。开户行: 农行长沙黄花支行。地址: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汇款时请注明“广场”建设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者投保证金如数退还,投标保证履约金不计息。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广场”项目合同履约金叁万元(¥30000.00元)。工程完工50%时退还。
3、招标人账号及纳税识别码
户名: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账号18033701040002523。开户行: 农行长沙黄花支行。地址: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纳税人识别号:52430100444913177N.
联系电话:0731-86399116。
第三条:关于项目报价的说明
1、投标人要认真详细理会图纸,做好预算,分别报出项目的明细与总价。
2、投标人应按施工图纸及清单中要求的标准进行报价。
3、报价如计算错误时,以总价为准,如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纳税人识别号:52430100444913177N.
联系电话:0731-86399116。
第三条:关于项目报价的说明
1、投标人要认真详细理会图纸,做好预算,分别报出项目的明细与总价。
2、投标人应按施工图纸及清单中要求的标准进行报价。
3、报价如计算错误时,以总价为准,如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投标报价是指所有建设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内容)、各种费用、质保服务和建筑税等的总和。(桩基础承台以下陆米计算)。
5、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的规定
1、若中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者,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则做为招标方的损失补偿。招标方另找合作单位。line-height: 24.0pt;margin-bottom: .001pt;margin-right: 0;margin-top: 0;text-align: left;text-indent: 0.39in;">4、投标报价是指所有建设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内容)、各种费用、质保服务和建筑税等的总和。(桩基础承台以下陆米计算)。
5、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的规定
1、若中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者,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则做为招标方的损失补偿。招标方另找合作单位。
2、如投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条款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违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竣工验收:
1、由施工单位出具验收申请报告,建设方在接到申请验收报告七个工作日之内对项目进行验收。
2、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应将项目有关的资料,如质量检测报告、技术文档、竣工图纸等移交招标方(甲方)。
3、 竣工验收将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图纸、变更资料等内容和相关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由中标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如果是建设方造成的则由建设方承担。
<p <="" p="">
2、如投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条款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违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竣工验收:
1、由施工单位出具验收申请报告,建设方在接到申请验收报告七个工作日之内对项目进行验收。
2、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应将项目有关的资料,如质量检测报告、技术文档、竣工图纸等移交招标方(甲方)。
3、 竣工验收将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图纸、变更资料等内容和相关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由中标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如果是建设方造成的则由建设方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单位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概由中标单位承担。
6、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工程付款总原则:按工程进度分三次付款(总额的90%)。
2、<span lang="zh-CN" style="color:dir=" ltr"="">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单位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概由中标单位承担。
6、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工程付款总原则:按工程进度分三次付款(总额的90%)。
2、工程结算付款:相关签证及超出合同部分按长沙建设造价最新定额经审计后总价下浮10%计算。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结果出来后,双方签字认可,留质保金5%,其余一年内付清。
3、 质保金的支付:无特殊规定的部位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支付,其余按相关规定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无质量问题付清。
4、 结算付款时由中标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具税务发票,建筑税款由中标单位承担。
5、如发现质量问题在通知施工方48小时内未来处理的,建设方另请队伍维修,其维修费用在在质保金内扣除,剩余部分再付给施工方。
第六条:维修服务的相关规定
1、对建设项目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单位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维修,在接到建设方要求维修电话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质保期满后,如出现故障对其维修费用要优惠对待。
3、 屋面防水质量保证期、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阳台防渗漏保质期为五年,电气线管、给排水质量保证期为二年。
4、对于质保期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七条:本招标书无报价清单,各投标公司在预算时按图纸进行计算。
附;工程及技术负责人:徐院长,联系电话:151******7688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后勤处
2023年5月17日
=""
用户登录